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河南省创新方法示范企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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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由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申报的科技部2019年创新方法工作专项,经河南省科技厅批准上报,已于2019年12月18日立项。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9年度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发区[2019]437号)、省科技厅《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意见》(豫科条[2012]22号),大力推进我省创新方法工作开展,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作为科技部2019年度创新方法工作专项的承担单位和河南省创新方法培训基地,依据《河南省创新方法示范(试点)企业管理办法》(豫科条[2012]23号),拟在全省开展第四批河南省创新方法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级示范企业原则上从战略新兴产业、行业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推荐,具体条件如下: (一)企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 (二)企业年总收入在5千万元以上,并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技术性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对年总收入的限定可适当放宽。 (三)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拥有实力较强的科研队伍和研究开发机构,并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行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对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有较高的积极性,能够选派出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并在企业积极应用创新方法解决技术难题。 (四)企业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近几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能够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并取得成效。 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考核要求 (一)以解决产品研发、管理、生产的技术难题为着力点,能够推广应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多种创新方法,实现多方法融合创新,提高企业科研人员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的能力,并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促进新产品开发和专利创造。 (二)通过示范企业培育,参加科技部创新工程师考核答辩,取得二级创新工程师资格认证人数不少于 10 名,解决优势或特色行业/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不少于2项,其中多方法融合创新案例1项以上。 (三)通过创新方法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在企业建立一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工程师、创新培训师团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为我省开展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构建创新方法应用体系,指定企业副总以上级别领导作为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督导,在企业内部出台建立创新方法应用推广工作组的相关文件以及对运用创新方法解决技术、管理难题的人员实行绩效奖励的文件等,在企业内部形成运用创新方法解决问题、定期带题培训、案例总结的创新培训良性循环和知识管理流程。 三、其他 (一)按照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的原则,对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根据示范企业不同类型、分期分批为企业提供普及性和专业性培训及相关咨询服务。培育周期为3年,培育过程包括创新方法基础理论培训、示范企业技术咨询服务、示范企业创新体系构建。 (二)根据示范企业的需求,组织国内、省内创新方法专家深入地方和企业,针对实际需求,运用创新方法解决科研、管理、生产中的问题,开展咨询服务和帮助提出解决方案。 (三)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在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 (四)拟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河南省创新方法示范企业申报书》,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由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统一报送至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河南省创新方法研究会)。《河南省技术创新方法示范企业申报书》从河南省创新方法网http://www.hntriz.cn和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网站http://www.cxkjcm.com/上下载。 (五)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企业进行评审论证,研究确定示范培育企业。 |